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規定》和《海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目錄(2021年本)》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管理,明確審批權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環境保護部令第5號)和《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我省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分級審批適用本規定。有關軍事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分級審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分級審批權限,原則上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和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程度等確定,以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為前提,省、市縣(區)及各重點園區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部門按照規定權限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四條 建設項目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參與上級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部門的審批工作。依法對涉及本轄區的建設項目實施生態環境監督管理。
第五條 海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目錄由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報省政府批準后發布。
第六條 設區的地級市政府可根據海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目錄規定權限和實際情況,制訂、發布本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目錄,并抄送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各市縣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權限不得下放至鄉鎮。
第七條 可能造成跨行政區域不良生態環境影響或有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爭議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級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部門審批。
第八條 下級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部門超越審批權限、違反法定程序或條件作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依法撤銷或者責令其撤銷審批決定,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第九條 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適時對分級審批目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可根據評估情況對目錄作出調整,報省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
第十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17年12月14日印發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規定(試行)〉和〈海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目錄(2017年本)〉的通知》(瓊府辦〔2017〕209號)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
海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
審批目錄(2021年本)
一、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一)生態環境部審批和本目錄規定的市縣(區)、重點園區審批權限外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
(二)生態環境部審批權限外應編制核與輻射類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
(三)由省政府審批用海的建設項目。
(四)選址、選線跨市縣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五)可能造成跨行政區域不良環境影響且有關市縣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異議的建設項目。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及省人民政府確定由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七)生態環境部委托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二、市、縣、自治縣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生態環境部令第16號)中以下項目類別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
1.畜牧業03。
2.漁業04。
3.非金屬礦采選業10。
4.農副食品加工業13。
5.食品制造業14。
6.酒、飲料制造業15。
7.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8.公共設施管理業。
9.衛生84。
10.社會事業與服務業:影視基地建設。
11.水利:灌區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防洪除澇工程;河湖整治(不含農村塘堰、水渠)。
12.交通運輸業、管道運輸業:等級公路(不含維護;不含生命救援、應急保通工程以及國防交通保障項目);滾裝、客運、工作船、游艇碼頭;航道工程、水運輔助工程;中心漁港碼頭。以上省政府審批用海的建設項目除外。
13.海洋工程:海上娛樂及運動、海上景觀開發;海洋人工魚礁工程;海洋生態修復工程;其他海洋工程。以上省政府審批用海的建設項目除外。
(二)在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權限外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
三、海口市、三亞市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行使與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相同的審批權限(不含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不含生態環境部委托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二)在本行政區域內,行使市、縣、自治縣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的審批權限。
四、重點園區管理機構的審批權限按照省政府有關決定執行。
五、本目錄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